96年度資源回收再利用年報(初稿)公開意見徵詢
(徵詢時間自97年11月28日至97年11月21日)

隨著資源回收再利用法(91.07.03)的正式施行,代表我國廢棄物管理已正式開啟邁向資源永續利用社會的第一。為以整體性的方式呈現我國資源回收再利用成效,並可應用於分析各部會推動再利用成效,依據資源回收再利用法施行細則(92.08.27)第三條規定,每年將由環保署彙集全國性資源回收再利用相關資料,並編撰資源回收再利用年報。

96年度資源回收再利用年報(初稿)已彙編完畢,為廣納各界意見,特辦理公開意見徵詢。對於本年報(初稿)有任何建議者,可透過本網頁提供相關意見,期待年報因您寶貴的意見更為豐富,最後謝謝您不吝賜教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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